2017年東莞全市工業廢水排放總量只減不增
發布時間:2017-6-15 來源:東莞日報
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穩定達標、村級飲用水水源水質安全、東莞市及各鎮街(園區)工業廢水排放總量“只減不增”……近日,東莞市府辦印發《東莞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標和重點任務》,對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
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穩定達標、村級飲用水水源水質安全、東莞市及各鎮街(園區)工業廢水排放總量“只減不增”……近日,東莞市府辦印發《東莞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標和重點任務》,對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目標和重點任務進行細化。東莞市將全面強化責任倒逼,不能如期完成任務的鎮街(園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將被問責。提前或按時完成任務的鎮街(園區)將獲得獎勵。
工作目標:水質穩定達標+削減污染物
據了解,為了按期完成國家、省下達的水污染防治目標任務,2017年度全市水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標主要分兩類:水質控制目標和污染物削減目標。
在水質控制目標方面,圍繞“水質穩定達標”,以水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全面提升東莞市水污染防治水平。到2017年底,市、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穩定達標,村級飲用水水源水質安全,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達60%,地下水質量及近岸海域水質維持穩定。
對于污染物削減目標,則明確提出“全市及各鎮街(園區)工業廢水排放總量‘只減不增’”。2017年底前,東莞運河—樟村斷面氨氮削減21.88%;石馬河—旗嶺斷面氨氮和總磷分別削減19.49%和17.99%;沙田—泗盛斷面氨氮和總磷分別削減9.91%和9.09%;茅洲河—共和村(右)斷面氨氮和總磷分別削減20.73%和19.71%。全市實現COD削減量0.9萬噸、氨氮削減量0.09萬噸。
主要任務:從九個方面著力改善環境
2017年度全市水污染防治的主要任務包括九個方面: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強飲用水源保護、加強保護節約水資源、強化重點流域綜合整治、加快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嚴格環境執法監管、加強近岸海域環境保護、強化科技支撐。
今年將全面取締“十小”企業和無牌無證企業,各鎮街(園區)要依法持續取締全部不符合國家或地方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制革、印染、染料、電鍍、農藥等“十小”生產項目,并建立長效機制防止回潮。推進“兩高一低”企業退出和清潔生產,削減工業生產廢水實際排放總量。其中,石馬河和茅洲河流域各鎮街削減10%,其他鎮街(園區)削減5%。2017年底前完成各鎮街(園區)“兩高一低”企業引導退出工作,爭取年底前完成15家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加大黑臭水體和重點內河涌治理力度。2017年底前,完成長安人民涌、三八河、新民排渠、長青渠,萬江牌樓基涌,東城黃沙河(同沙段)等6條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全面消除黑臭。到2017年底,城市建成區實現河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無違法排污口,按照“先截污,后清淤,再修復”的工作思路,全面開展內河涌污染整治和生態修復,著力改善全市生態環境。
保障措施:健全責任機制獎懲分明
為確保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標和重點任務順利完成,東莞市將健全責任機制、建立定期通報制度、創新投融資機制、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全面強化輿論宣傳引導,全面打贏水污染治理攻堅戰。
建立“河長制”責任機制、責任清單制度、治污工程考核機制,全面強化責任倒逼,對因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和工作不認真而導致當年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設任務不能如期完成的,對鎮街(園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進行問責。創新激勵機制,采取“以獎代補”的辦法,對提前或按時完成水污染治理工程并達到環境、工程目標的鎮街(園區),給予一定資金獎勵。
定期公布環境保護“黃牌”“紅牌”企業名單,定期抽查排污單位達標排放情況,并向社會公布結果。引導社會各方面的力量關心支持水污染治理,為全面推進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設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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