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1.1 本招標項目松潘縣川主寺自來水廠改造工程、松潘縣川主寺第二自來水廠工程(川主寺至縣城輸水管道建設工程) 已由 阿壩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阿州改發[2009]1125號、阿州改發[2009]869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松潘縣給排水總廠 ,建設資金來自安徽省援建資金和國家投資 ,項目出資比例為 45%、55% ,招標人為松潘縣給排水總廠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1.2 本招標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 阿壩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 阿州改發[2009]1125號、阿州改發[2009]869號 )的招標組織形式為 自行招標 自行招標委托招標 。招標人選擇(本招標項目在省發展改革委指定比選網站上的項目編號為 / )的招標代理機構是 / 。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建設地點:松潘縣川主寺自來水廠改造工程位于松潘縣川主寺原污水處理廠;松潘縣川主寺第二自來水廠工程(川主寺至縣城輸水管道建設工程)位于阿壩州松潘縣川主寺鎮至松潘縣城。
(2)工程規模:松潘縣川主寺自來水廠改造工程,現有水廠改造采用離子交換法,增設1萬立方米/天離子交換裝置一套,修建離子交換間一座,建筑面積約186.72平方米,建筑為地上一層,建筑高度8.5米,框架結構,需做外墻保暖。松潘縣川主寺第二自來水廠工程(川主寺至縣城輸水管道建設工程)按遠期供水規模設計,管徑為dn400mm,長度約11.8km的pe管。
(3)計劃工期:一標段120日歷天,二標段150日歷天。
(4)招標范圍: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與施工圖不一致時,以工程量清單為準)。
(5)標段劃分:施工兩個標段。一標段松潘縣川主寺自來水廠改造工程,二標段松潘縣川主寺第二自來水廠工程(川主寺至縣城輸水管道建設工程)
(6)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7) 購買招標文件證件查驗:單位介紹信收原件,招標公告4.1款規定的其他證件驗原件收復印件和單位機構組織代碼證驗原件收復印件。除身份證外其他證件復印件均需加蓋投標單位章,加蓋的投標單位章應是投標人單位法定名稱章并應是鮮章,不得使用專用印章(如經濟合同章、投標專用章等)或下屬單位印章代替。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企業資質,具備2006年以來已完成2個市政公用工程 的類似項目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標段投標,但可以中標的合同數量不超過 / 個標段。標段總數為。
4. 招標文件的獲取2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時至/時,下午/時至/時(北京時間,下同),在/ 持單位介紹信購買招標文件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0年01月15日 至2010年01月2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時至11:30時,下午15:00時至17:30時(北京時間,下同),在阿壩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汶川縣漩口水田坪阿壩州抗震救災暨恢復重建指揮部) 持下列證件(證明、證書)購買招標文件:
(1)購買人有效身份證及單位介紹信;
(2)注冊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3)資質證書副本;
(4)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園林綠化、電梯安裝除外)。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150元,售后不退。圖紙押金/元,在退還圖紙時退還(不計利息)。
4.3 招標人 不提供 提供不提供 郵購招標文件服務。郵購招標文件的,需另加手續費(含郵費) / 元。 招標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證件和郵購款(含手續費)后 /日內寄送。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0年02月04日 10點30分 ,地點為阿壩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汶川縣漩口水田坪阿壩州抗震救災暨恢復重建指揮部)。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 松潘縣給排水總廠
地 址: 松潘縣進安鎮
聯 系 人: 陶先生 劉先生
電 話: 0837-6332613 13909043729
傳 真: 0837-6332611
開戶銀行: 中國農業銀行四川省阿壩州汶川縣映秀支行
賬 號: 22-600701040004324
免責聲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 綠色節能環保網 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 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 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