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降低發電能耗
1.1.1 優化調度模式
“調整發電調度規則,實施節能、環保、經濟調度。”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已下發有關通知,要求發電調度中優先考慮可再生能源和低能耗機組發電。為此,電力公司盡快研究制定新的調度規劃,以節能、環保、經濟為標準,確定各類機組的發電次序和時間,優先調度低能耗機組發電,或直接按照能耗標準調度,激勵發電企業降低能耗,減少高能耗機組的發電量。
一個電網發電側經濟性指標主要取決于所有裝機設備等級及狀況、平均負荷率兩大要素。在前者一定的前提下,提高電網整體經濟性的主要手段就是如何提高平均負荷率(包括數值及品質);次要手段是在平均負荷率一定的情況下,如何優化分配各臺運行機組之間的負荷。
以上海電網為例,若采取“以大代小”政策,節能潛力與華東省電網相比小很多,但是若政策到位、技術上得到充分支撐,結合電源點負荷分配、廠內機組合理安排調停、兩班制運行、廠內負荷優化分配等一系列措施,全網平均供電煤耗可下降4 g /(kW·h),2006年節約標煤25.76萬t。
1.1.2 可再生能源發電
在我國,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是指除常規能源和大型水力發電之外的風能、太陽能、小水電、海洋能、地熱能、氫能和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是實現“節能、降耗、環保、增效”的重要手段。根據我國能源發展的有關規劃,“十一五”期間,我國將大力發展風電,適當發展太陽能光伏發電和分布式供能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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