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種條件下,銀行如果向技術服務公司貸款,風險將非常大;將貸款主體換成技改企業同樣不可行,這與企業自投資金并無區別,企業反而會選擇不作為。
因此央行擬在銀行、節能技術服務公司和節能業主企業三方中推廣保付代理(簡稱保理)融資業務試點,以此為缺乏市場化金融工具支持的我國節能市場尋求“三贏”的解決之道。
銀行成為解開“死三角”的關鍵角色。由于保理業務基于服務合同中應收賬款的債權轉讓,技術服務公司就可以將應收賬款作為債權抵押給銀行,進行債權抵押貸款;節能業主企業則向銀行還款;項目完成后,銀行再向技術服務公司放款。
央行金融所研究報告認為,節能業主企業可以在沒有計劃審批和資金壓力的條件下完成節能項目,節能技術服務公司能夠擴大同時開工的項目數、加速擴張,金融機構能夠從節能市場獲得巨大商機。
中小企業何處要錢
資金的來源似乎并不是問題。
就在3月11日晚,法國開發署以主權貸款的形式向中國財政部提供了1.2億歐元的第二期綠色中間信貸,合作伙伴為招商銀行、華夏銀行和浦東發展銀行。
財政部金融司副司長陳智軍在當日的新聞發布會上說,中國要善用國外優惠貸款來支持提高能效和可再生能源投資。
浦發銀行一位副行長也表示,最近3年浦發銀行共發放綠色信貸超過1000億元,并加強低碳金融創新,推出綠色信貸服務方案,建立信貸上下游的產品線。
由于國家財政投入有限,中國節能市場資金缺口巨大。按照央行金融所2008年12月的報告估算,將減排投入也計算在內,未來5年我國節能減排總投資約需4萬億元人民幣。
而按照2008年中央財政用于節能減排共計安排418億元來算,5年也只有2000多億元,只約占總投資需求的5%。
“像西門子、中石油等企業要做節能項目,并不差錢。但是合同能源管理的更適合中小型的技術服務公司來做。”一位熟悉節能服務產業的金融問題專家對本報說。
在各種障礙面前,中小節能服務公司對政策的期待分外殷切。
一家要求匿名的照明節能技術公司的董事長對本報透露說,從2007年開始,節能市場越來越難做,也有同行在“死三角”里出不去而轉行,至今“10家(節能技術服務公司)中有9家已經不見了”。
“我們現在也在轉行的邊緣上。”這位董事長12日對本報說,公司最近一個EMC項目也沒做成,雖然開展的項目仍是給業主企業做節能項目,但已不走EMC模式流程。
他說,也只有大企業可能拿到像中法綠色信貸這樣的國外優惠貸款,中小企業則很難。
按照此企業的經驗、在已完成項目中,有節能設備試運行10天左右就可以將合同定下來的,“不一定非得按照流程規定的一個月”。同時由于保理融資是在施工后獲得,技術服務公司仍需在前期帶資施工,所以保理融資并沒有解決中小企業的大項目前期建設資金缺口問題。
央行研究報告也希望加入到節能市場的金融機構需要解放思想、轉變在保理業務中重點對小型技術服務公司的進行信用審查的觀念。
報告說,國內較早提出節能融資、并且獲得了國際金融公司(IFC)能效貸款擔保支持的一家銀行,在企業提出節能融資申請之后,仍然要求小企業提供資產抵押。“我們只能說,業務是現成的,需求是現成的,銀行能不能從中賺到錢,就看思想上是不是能夠從財務報表融資,即貸款的審查慣性中解脫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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