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小令”為“解堵”所設
實施效果并不明顯
2001年,廣州市政府部門發出通告,全面停止給排量1.0升以下的車輛上牌,對已領取號牌的小排量車劃定行駛路段;2002年,廣州市又發出通知,進一步規定,外市排量1.0升及以下的車輛不得進入廣州市區。
至此,小排量汽車在廣州遭遇最嚴格、最徹底的“禁止”。
對于為什么要限制小排量汽車,廣州職能部門給出的理由主要是:考慮到這類廉價的小排量汽車加劇道路交通負荷、存在更多技術故障、更容易造成環境污染等因素。一言以蔽之,以“限小”來解決廣州的“塞車”與“空氣污染”之苦。
在記者多年跟蹤采訪廣州“限小令”的過程中,也能體味一些廣州市城市管理者的苦衷:
由于廣州城市交通壓力巨大,城市道路建設和交通設施跟不上交通發展需要,廣州市希望通過“限小令”抬高市民擁有小汽車的門檻,換取時間,讓城市管理者利用這幾年時間加緊城市道路和公共設施建設。
同時,因為廣州沒有對汽車上牌做總量控制,但通過“限小令”也可起到類似的作用。
過去數年間,廣州市的“禁摩令”、“限小令”一直在不折不扣地執行,一些社會問題也得到了根治或緩解。但對于城市交通來說,一直得不到根本治理——原希望“限小令”能推遲廣州“汽車進家庭”步伐5年時間,但現在廣州私家車平均每天以1000輛的速度增長,城市道路、停車場和其它基礎設施遠遠趕不上汽車的增長速度。“限小令”對緩解交通擁堵作用不大。
“限小令”,并沒有起到當初預計的效果。
“限小令”解禁在即
相關后續措施需完善
現在,大家終于看到“限小令”解禁的曙光,但隨之而來的,又是大家的憂慮——解除“限小令”后,廣州的交通狀況又將如何,空氣環境會怎樣,城市管理者要做哪些準備工作?
“我最擔心的就是廣州交通會不會堵上添堵”,家住番禺洛溪新城的趙雪芳說,現在她每天上下班要過洛溪大橋和廣州大橋兩座高峰期間堵塞很嚴重的大橋。如果更堵車,她可能要考慮搬家了,但房子租金肯定要增加1000元以上的支出。
但有汽車銷售商認為,現在1.0升以上1.3升以下的小車售價已經與當年1.0升以下小車售價差不多了,加上老百姓收入的增加,小排量不會是廣州市民購車的主要選擇,因此,解禁對汽車實際銷售拉動作用有限,對交通的影響應該也有限。重要的是,這給了老百姓選擇權,可以按自己的需求選取小排量或是其它排量的汽車。
汽車市場分析專業人士鐘師表示,當前汽車進家庭趨勢非常迅猛,指望通過限制小排量車改善交通是不可能的,這不能從根本上化解交通矛盾。優先發展公共交通才是公認的行之有效的辦法,通過提供優質舒適的公交服務來與私家車競賽,讓人們自愿地放棄開車出行,這才能有效地疏緩交通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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