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即便是最保守的估計,開征環境稅每年可達1000億元。
該方案提出的環境稅思路即“獨立型環境稅”存在不同意見。
國家發改委專家表示,獨立型的好操作,但從稅制結構優化、減輕企業負擔角度,融入型方案可能更具持久性。
事實上,由于“環境”涉及多部門職能,環境稅的設置自然不能脫離部門間的協調問題。目前,該方案只是明確了財政部門、環保部門和稅務部門的職責,其他部門的角色,未能體現出來。如方案顯示,環保部門以監測為主,履行監測、核定等職責,稅務部門負責征收,而財政部門把收取的環境稅納入財政收入體系。發改委、住建部等職能部門的定位則沒有在這個方案上體現出來。
分析:
1、利益糾葛困難多。
環境稅問題受制于包括部門利益糾葛在內的諸多因素,在國內經過多年討論也無定論,各個政府部門、研究機構也各有各的看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環保部三部委擬定的環境稅方案成型,但是沒有定型,能否在今年“兩會”上最終一錘定音?還存在不確定性。至于環境稅開征的時間,預計最快在“十二五”期間。是以“條例”形式出現,還是以環境稅法形式出現,這也是個問題。
目前看有關部門方案中釋放的信息,主要是體現了先易后難的思路,先開征獨立的環境稅,如硫稅、COD稅等,更復雜的還需更仔細的考量。
2、短期對經濟有負面影響。
環境稅開征,對經濟來說,短期有負面影響,因為會提升物價,增加企業的環保成本(預計2%-5%)。但是對環境保護是積極因素,對長遠的經濟發展也有好的影響:首先是環保經費來源明確了;第二是對經濟領域的環保觸動,使人們切實把環保與經濟活動掛鉤,從而使環保理念與人的活動掛鉤、結合;第三是環境稅如果正式施行,將從源頭上引導企業治理污染、提高工藝、改進管理。
3、四個試點省份江西最積極。
此前提出湖北、湖南、江西、甘肅作為環境稅的試點省份,已被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上報國務院,還沒有得到批復,目前也并無更多省份加入試點省份。畢竟對于這一稅種,持猶疑態度的地方居多,這個以企業作為課稅對象的稅種,勢必遭到一些排污、致污大戶的反對。
在這四個試點省份中,江西省表現最為積極,目前已完成《江西省開征環境稅方案研究》課題攻關。各項準備工作得到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認可,認為江西地稅對環境稅試點工作領導重視,積極主動,措施得力,雖比湖南、湖北起步晚,但工作進展步伐快,效果好。江西省內的說法是,計劃在“十二五”期間,在鄱陽湖生態經濟區試點開征環境稅。
江西制定的環境稅試點方案傾向“費改稅”,主要向企業征收,但是并非將所有排污費全盤改為稅,部分項目仍會以收費方式征收,另外,碳稅被排除在外。
免責聲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 綠色節能環保網 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 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 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