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是污水處理廠的副產物,污水里面將近1/3的有機物轉化成污泥。”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教授王凱軍說,污泥具有兩重性,從好的方面講,污泥含有氮、磷等營養元素,壞的方面就是含有重金屬、寄生蟲卵、病菌等。處置得當,有資源化的意義,如果處理不當,將破壞農作物及生態環境。
典型的例子是,2009年9月,被稱為“北京環保第一大案”的何濤等隨意傾倒污泥案開庭。何濤等5人被控將6500噸含有多種重金屬和大量污染物的污水處理廠污泥,傾倒進北京地下水水源保護區的門頭溝區永定鎮上岸村的大沙坑,造成當地空氣被嚴重污染,地下水保護受到嚴重威脅,經評估污染損失達上億元。
行業混亂標準缺失污泥處置項目備受質疑
事實上,從填埋、制水泥到焚燒發電、制造磚、堆肥等等,目前市場上并不缺乏污泥無害化處理的方法,但從現已推廣或運行的情況看,由于技術、設備的參差,效果各異。一些項目運行中也出現了二次污染的問題而被叫停整治,也有一些創新項目因為政府或民眾對于環境的疑慮,暫無法推行。污泥處理市場盡管潛力很巨大,但前景尚不明朗。
在中山市南區郊外的一個廠房,碩大的污泥烘干機、壓濾機等設備已經閑置了大半年。新力泰科技實業公司的總經理藍均熾無奈地告訴記者,這是該公司研發的污泥制作環保燃料煤的一組示范生產線。由于和政府部門一直沒有談攏,這個曾獲得中山市科技局科技成果鑒定的項目在試運行一段時間之后仍未取得與政府合作的資格,只能保留一條生產線“待字閨中”。
藍均熾的做法是通過木屑和碳酸鈣與污泥混合預處理,再通過壓濾、烘干等步驟,生成熱值和含硫量均達到了煤燃料國家標準的污泥環保燃料,產生的污水、尾氣通過相應的收集系統實現回收利用。科技成果的鑒定意見也認為,“該工藝方法在省內污泥燃料化利用方面處于先進水平”。
但當時參與該項目鑒定的委員會主任、中科院廣州能源所李海濱研究員認為,“盡管該項目符合國家污泥處理技術發展方向,有一定創新性,但政府部門對此并不感冒的原因,很可能在于對污泥熱干燥、以及制成燃料后的焚燒等步驟,會否產生二次污染的疑慮。”
擔憂并非空穴來風。在今年初,曾被認為是無害處理污泥典范的水泥廠焚燒方法,就因臭氣擾民會否排放有毒氣體而受到市人大代表的強烈質疑。這個位于花都區新華鎮的越堡水泥公司項目,利用水泥窯排放的余熱將濕泥變為半干泥,然后再放入水泥窯中鍛造,成為水泥熟料。相類似的是,此前,位于番禺的津生污泥處理項目,也因為強烈的臭氣污染多年投訴不斷而被要求停產。
“目前,處理污泥的方式是五花八門,污泥回收利用的產品也千差萬別,國內還沒有對污泥處理、回升的產品標準作出明確規范,一般是按照終端產品的類別來對待,例如污泥制水泥就按照水泥標準、污泥制磚就按照磚頭的標準來”。李海濱告訴記者。
李海濱等專家指出,這樣的做法會忽視了污泥的特性,造成二次污染的隱憂。例如污泥制的磚由于含有重金屬殘留,可以用來做路肩等低附加值產品,但用來砌水池就會影響飲水安全。污泥做的肥料要來自生活廢水,如果來自工業廢水,就可能把重金屬也帶進農田。
而對于一些大行其道的所謂新技術如厭氧技術、熱干化等等,目前實施這些技術的項目能運行順利的寥寥無幾。有中科院專家曾向媒體透露說,如今國內共有50多個采用厭氧消化技術的污泥處理處置工程,但是有90%都沒有正常運行。
即使環保部最近出臺了《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技術指南》,也有專家稱:“說是技術指南,但是把市場上現有的所有技術不論好壞都羅列出來,誰都不得罪,這能叫指南嗎?”
專家們認為,現行污泥處置包括運行監管、工程設計等方面標準都缺失。今后要加強監管,提高行業門檻,必須有些硬性指標,要有相應的資質評定,并建立合理的獎懲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在技術和工程上要把好關。包括技術的選擇、施工要求和運營上的監管,國家還需要有好的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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