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產業轉移中環境污染轉移
環保部關于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環境保護工作情況報告審議意見的報告提出,要防止產業轉移過程中出現環境污染轉移等問題。
報告介紹,有關部門將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實行差別化的區域政策;嚴格資源節約和環境準入門檻,對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堅持高標準,嚴禁污染產業和落后生產能力轉入;在重要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敏感脆弱區劃定生態紅線,強化承接產業轉移環境監管。
改善水質保障飲用水環境安全
環保部關于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環境保護工作情況報告審議意見的報告介紹,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國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規劃、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和城鎮污水處理與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等,著力改善水環境質量,保障飲用水環境安全。
報告介紹,環保部會同國家發改委、水利部等有關部門積極推進流域綜合管理,強化湖泊污染防治,繼續對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考核,推行湖泊生態環境保護試點績效考核與評價,建立水環境預警制度,推廣跨界水環境補償機制,加大對水質良好或生態脆弱湖泊的保護力度。
農村安全飲用水普及率將達81%
環保部關于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環境保護工作情況報告審議意見的報告介紹,2012年將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220億元,再解決6000多萬農村居民和800多萬農村學校師生的飲水安全問題,農村安全飲用水普及率將達到81%。
報告介紹,有關部門積極實施“以獎促治、以獎代補”政策,開展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畜禽養殖污染治理、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等。截至2011年年底,已安排中央農村環保專項資金80億元,支持1.6萬多個村鎮開展環境綜合整治和生態示范建設,4000多萬農村人口直接受益。有關部門正在抓緊編制全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十二五”規劃、農業面源污染綜合防治規劃,將進一步擴大中央和地方農村環保專項資金規模,擴大農村環境連片整治范圍,全面實行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目標責任制考核。
有關部門開展環境稅立法研究
環保部關于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環境保護工作情況報告審議意見的報告介紹,財政部、稅務總局、環境保護部積極推進環境稅費改革,會同法制辦開展環境稅立法研究。
報告介紹,江蘇、浙江等10個省份開展了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有關部門將研究出臺推進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在全國推廣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
將推進生態補償機制相關立法
環保部關于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環境保護工作情況報告審議意見的報告介紹,有關部門加快推進生態補償機制相關立法工作。
報告介紹,有關部門起草了完善生態補償機制的若干意見,對森林、草原、濕地、水、海洋、荒漠、礦山等領域生態補償的原則、要求、政策措施等作出規定,研究覆蓋重點流域、重要生態功能區、自然保護區、礦產資源開發、資源枯竭型城市的生態環境補償政策體系;結合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的實施,建立跨行政區域水環境補償機制,鼓勵、引導和探索下游地區對上游地區、開發地區對保護地區、生態受益地區對生態保護地區給予生態補償。有關部門將加大中央財政對重點生態功能區均衡性轉移支付力度,支持重點生態功能區、禁止開發區和限制開發區發展綠色產業,啟動祁連山、秦嶺、武陵山、黔東南、川西北、滇西北、桂北等生態補償示范區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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