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8月9日從省環保廳獲悉,我省將對113個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開展后督察(后督察是促使對環境違法的處罰措施落實到位的一項新制度),徹底清理保護區內的違法排污企業,保障城市供水水質。
本次后督察的重點包括飲用水源地的水質情況,水質是否達到水環境功能區劃及規劃要求;飲用水源地的建設管理情況,是否設立護欄、界樁、警示牌等;飲用水安全應急預案的制訂情況;調查影響飲用水源地水質安全的排污企業,檢查有關法律、法規的落實情況。
省環保廳有關負責人表示,我省將按照有關水源地保護要求,徹底取締一級水源保護區內的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區內所有碼頭、畜禽養殖場,嚴格控制網箱養殖活動;劃定二級飲用水源保護區以后新建的項目必須關閉或搬遷,原有的建設項目必須達標排放,并削減污染物排放量。對于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禁止排放污染物規定的,要依法責令停產或關閉,限期拆除;對于超標排放的,必須停產、停業限期整頓,整治不達標的要提請政府予以關閉。
此外,省環保廳還要求各地環保部門要定期向社會公布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情況,以及一級保護區內被取締、二級保護區內關停、限期整頓的排污企業名稱、位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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