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日前決定自2010年8月起在全自治區開展二氧化硫減排專項行動和化學需氧量減排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兩個專項行動”),確保完成“十一五”污染減排任務。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日前印發《廣西二氧化硫減排專項行動方案》和《廣西化學需氧量減排專項行動方案》,明確了專項行動的工作目標、主要任務、組織領導等。二氧化硫減排專項行動主要抓好火電企業和非電企業減排。一是實施火電企業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通過實行動態管理,將全區火電企業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在15.86萬噸。二是控制非電企業煤耗量和高耗能產品產量。實施重點企業燃煤鍋爐煤耗指標控制,將非電行業二氧化硫全年新增排放量控制在4萬噸以內。
化學需氧量減排專項行動重點抓好城鎮污水處理、季節性生產企業和淘汰落后產能等。一是完善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管網及附屬設施建設,9月30日前,已建成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必須完成附屬設施建設,穩定運行,達標排放,并通過環保驗收。從9月起,各市城鎮污水處理廠每月3日要上報月運行情況,對不符合要求的,由自治區監察廳進行掛牌督辦。二是對季節性生產企業實行生產審批。9月30日前,各市環保部門對轄區內制糖、淀粉和酒精等季節性生產重點企業的末端污水處理設施進行核查,對處理設施運行不正常、不穩定達標的企業不予批準生產。三是堅決淘汰落后產能。9月30日前對應該淘汰的落后產能進行全面核查,對未按規定期限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予以處罰。
為確保“兩個專項行動”順利開展,自治區政府要求加強對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一是實行定期會商制度,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形成齊抓共管的格局。二是開展專項督察,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典型進行掛牌督辦。三是落實工作責任。四是及時發布信息,接受群眾監督,推動污染減排工作。五是做好輿論宣傳,通過新聞媒體曝光一批嚴重超標排污的典型環境違法案件。記者黃松齡 南寧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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