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是世界上能源匱乏的國家之一,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對能源的需求量日益高漲,能源問題已成為制約我國經濟持續發展的瓶頸,并開始威脅到國家安全。推動太陽能技術在建筑中的規模化應用,對于緩解能源緊張形勢,加快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也是當前湖北省建筑節能工作的重點。
近年來,隨著社會節能意識的不斷提高,太陽能作為清潔、無污染的可再生能源,在社會生活中逐步得到應用。太陽能利用的基本方式有光熱利用、光伏利用、光化利用、光生物利用,太陽能技術建筑應用主要為光熱利用和光伏利用。在湖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全省的太陽能技術建筑應用已經起步。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08年底,湖北省在建筑中已利用太陽能光熱面積1455萬平方米,太陽能光伏面積6.7萬平方米。
加強太陽能建筑應用政策引導
2009年6月1日開始施行的《湖北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對太陽能建筑應用作了明確要求,《條例》第2章明確規定:“鼓勵和扶持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與建筑一體化應用。政府投資新建的公共建筑和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實施節能改造時,應當選擇應用一種以上可再生能源。鼓勵和扶持單位、個人安裝使用太陽能利用系統。縣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為具備太陽能集熱利用條件的新建居住建筑使用太陽能熱水系統,擬訂政策措施和技術標準;建設單位應當依照相關規定和技術標準為住戶預留、配置太陽能熱水系統。”
武漢市根據太陽能建筑應用的技術條件,對不同的建筑分別做出了強制性或鼓勵性的要求。該市《關于在新建建筑工程中推廣使用太陽能熱水系統的指導意見》中規定:“具備太陽能集熱條件的新建12層及以下住宅、醫院病房樓、學校宿舍樓、賓館飯店、健身中心、游泳館(池)等熱水需求較大的建筑,以及政府機關和政府投資的建筑、新農村建設中的農民居住用房等建筑工程,自2008年4月1日起,應與太陽能熱水系統同步設計、施工、驗收和投入使用。”同時,“鼓勵超過12層的住宅建筑和其它公共建筑運用太陽能熱水系統。”
為進一步加強太陽能建筑應用管理,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根據有關規定,并結合武漢市的工作實踐,起草了《關于加強太陽能熱水系統推廣應用和管理的通知》,及包括太陽能應用示范項目在內的《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管理實施細則》,現正在征求各地意見,將在綜合各地建議和意見后印發。
強化太陽能光電技術支撐能力
為強化太陽能光電技術應用能力,通過積極爭取,湖北省得到了國家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武漢日新科技有限公司2006年被列入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該項目技術類型為太陽能光電技術,總投資3.8億元,2008年獲得省發改委1.2兆瓦光伏建筑一體化并網電站項目核準;項目計劃于2009年10月竣工,建成后將成為湖北省太陽能建筑一體化專用光伏構件及太陽能半導體照明系統產業化基地,對推動全省太陽能光伏建筑應用將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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