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悉,今后新建公共建筑將把能耗標準作為建筑項目核準和備案的強制性門檻,以遏制高耗能建筑的建設。
在能耗指標控制方面,特別是大型公共建筑建設過程中的能耗指標,已經根據建筑形式、規模以及使用功能,在規劃、設計階段引入分項能耗指標,約束建筑體型系數、采暖空調、通風、照明、生活熱水等用能系統的設計參數以及系統配備,避免建筑外形片面追求“新、奇、特”。
除了要控制能耗外,新建公共建筑還要大力推廣綠色設計、綠色施工,廣泛采用自然通風、遮陽等被動節能技術。公共建筑建成后還必須經建筑能效專項測評,凡達不到工程建設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有關部門將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免責聲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 綠色節能環保網 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 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 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