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雷輝通訊員/余家明)昨日,省政協發布“生活垃圾處理產業化調研報告”。報告稱,我省多數城市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準偏低,僅能補償垃圾處理運行成本的50%左右,嚴重制約了生活垃圾處理產業化發展。
前不久,省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組織專題調研組,就生活垃圾處理產業化專題開展調研。調研組在聽取有關部門的情況介紹后,赴中山、深圳、汕頭、湛江、云浮等地實地考察后形成調研報告。
問題處理生活垃圾虧本得靠補貼
報告稱,2005年我省僅有11個地級以上市城區開征生活垃圾處理費,截至2010年底,我省21個地級以上市城區已全部開征了生活垃圾處理費,開征率100%。
珠三角地區15個縣級市、縣城有9個開征了生活垃圾處理費,開征率60%。東西北地區52個縣級市、縣城區有16個開征了生活垃圾處理費,開征率31%。此外,全省還有131個建制鎮也開征了生活垃圾處理費。
“全省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約16億元,為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營提供了穩定的資金支持,有效推動了生活垃圾處理產業化發展。”報告顯示,2010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42座,日處理能力達4.2萬噸,處理率為70.2%。
雖然,我省生活垃圾處理產業化水平不斷提升,但由于經濟手段不足,價費體系不完善,嚴重制約了生活垃圾處理產業化發展。
一是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未能彌補垃圾收運和處理成本。目前,我省多數城市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準偏低,僅能補償垃圾處理運行成本的50%左右,大部分要靠地方財政補貼。東西兩翼和北部山區等經濟水平低、垃圾產量小的地區,由于財政投入不足和市場化程度偏低,使得垃圾場建設嚴重滯后,有的地方不得不降低處理標準填埋垃圾。由于垃圾處理費沒能涉及到農村地區,農村地區多數沒有垃圾收集和運輸,垃圾遍地的現狀難以改變。
調研報告認為,“村收集、鎮運輸、縣處理”的農村生活垃圾集中處理方式,亟待通過補貼或優惠價格加以完善。
二是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價格政策不完善。由于歷史原因,我省現行大部分垃圾焚燒發電廠是在2006年前立項建設的,其上網電價仍執行省物價局2004年發布的《關于規范垃圾焚燒電廠上網電價管理的通知》規定的0.55元/千瓦時,企業經營較為困難,只有少數企業參與垃圾焚燒發電。
三是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性質不清、價格管理缺位等問題均不同程度存在。有些小區在物業管理費里有垃圾費項目,還另外征收垃圾處理費,存在重復收費現象。
建議制定標準實行不同計費方式
針對上述問題,省政協調研組建議適當提高生活垃圾處理價格和補貼標準。盡快出臺修訂后的《廣東省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制定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指導標準,區分珠三角地區與東西北地區,執行不同的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標準,并區分居民類、行政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類、企業及個體工商戶類,實行定額計費、生活垃圾限量排放、超量加價計價等不同的計費方式。
“收取生活垃圾處理費后,應取消與生活垃圾處理相關的其他收費項目。”省政協調研組表示,財政部門應對欠發達地區在資金上給予大力支持,或者通過稅收減免政策來鼓勵企業加入建制鎮、農村地區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理的薄弱環節。
調研報告還稱,省物價局應積極向國家發展改革委爭取,將我省2005年12月31日前立項的垃圾焚燒發電廠的上網電價由0.439元/千瓦時提高到0.689元/千瓦時,并統一我省所有垃圾焚燒發電廠電價,以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垃圾焚燒發電項目。
部門回應收費管理辦法已完成修訂
省物價局副局長楊驍婷表示,《廣東省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已經完成修訂,正在按程序報批。
2002年底,我省頒布《廣東省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開征垃圾處理費。2010年,我省借鑒兄弟省市的做法,并結合自身實際,在深入調研和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會同有關部門,修訂該收費管理辦法。
按照新修訂的《辦法》,我省將全面推行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和實施指導標準,簡化收費項目,創新生活垃圾處理各環節價格管理機制,推行居民生活垃圾按產生量和“用水消費量折算系數法”計征方式,減少收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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