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環境保護部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在處置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時,要同步開展環境污染損害鑒定評估,將評估結果作為提出事件調查處理意見的重要依據,健全環境損害賠償機制,協調推動環境公益訴訟和法律援助。
據介紹,今年環保部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的重點是要在實施環境風險評價制度、環境污染損害鑒定評估、應急聯動機制和“12369”管理模式等方面取得突破。各地要同步開展環境污染損害鑒定評估工作,制訂相關管理制度和技術規范,盡快形成環境污染損害鑒定評估能力。
環保部應急辦負責人透露,今年擬選擇環渤海、北部灣地區城市先期開展試點。
目前,我國生態系統脆弱,環境容量有限,隨著長期積累的環境問題的破壞性釋放,突發環境事件集中暴發,企業違法排污和非法轉移傾倒危險固體廢物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也越來越突出。據統計,2011年各地共依法處置突發環境事件542起,環境保護部直接調查處理106起,較上年減少32%,其中重大突發環境事件11起,較大突發環境事件11起。特別是安徽懷寧、浙江德清、廣東紫金、湖南衡陽血鉛超標事件,豫魯交界徒駭河水污染事件、浙江建德交通事故致苯酚泄漏事件、浙江杭州苕溪飲用水水源水質異常事件等重大及敏感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環境保護部迅速派人趕赴現場,指導、協調、督促地方政府進行了妥善處置,督促落實了整改措施,保障了環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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