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近日發(fā)布《關于加強新建民用建筑設計方案節(jié)能管理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要求今后新建建筑面積在1萬m2以上的公共建筑,應當至少利用一種可再生能源(主要形式為太陽能光熱、太陽能光伏和地源熱泵等技術與建筑一體化應用)。
根據(jù)《通知》,市規(guī)劃局在確定建設工程項目規(guī)劃設計條件時,應當明確提出建筑節(jié)能要求:新建建筑面積在1萬m2以上的公共建筑應當至少利用一種可再生能源(主要形式為太陽能光熱、太陽能光伏和地源熱泵等技術與建筑一體化應用)。
此外,規(guī)劃總平面的布局和建筑的朝向、間距應有利于太陽能、地源熱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一體化應用;新建18層以下居住建筑,以及18層以上居住建筑的逆向12層,應當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tǒng)。其中,保障性住房應當全部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tǒng);新建、改建、擴建賓館、酒店、醫(yī)院等有生活熱水需求的公共建筑,應當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tǒng)。不具備安裝條件的應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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