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衛生部聯合發布了《“十二五”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規劃》。到2015年,全國市級以上重點危險廢物產生單位的危險廢物基本實現無害化利用處置,設市城市(包括縣級市、地級市和直轄市)醫療廢物基本實現無害化處置。
《規劃》提出,要將危險廢物污染防治作為“十二五”深化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內容,狠抓產生源頭控制,進一步提高無害化利用處置保障能力,提升全過程監管能力,有效遏制非法轉移傾倒行為,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和技術等手段,不斷提高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水平,降低危險廢物環境風險。到2015年,全國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和經營單位的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分別達到90%和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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