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船舶行業管理,化解產能過剩矛盾,加快結構調整,提升技術水平,促進轉型升級,引導船舶工業持續健康發展,工信部制定了《船舶行業規范條件》,《條件》提出國家鼓勵企業做優做強,加強技術和管理創新,全面建立現代造船模式,提高船舶設計制造水平、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提升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管理水平,降低資源和能源消耗,淘汰落后產能。
目前,船舶行業處于產能明顯過剩的階段,而且行業中心不斷轉移,原有企業的退出速度慢于新興企業的誕生速度,因此產能過剩的矛盾在一段時間內仍將十分突出。來自中國船舶[6.37%資金研報]工業行業協會的數據顯示,今年1-6月份,全國造船完工2060萬載重噸,同比下降36%;全國完工出口船1728萬載重噸,同比下降34.4%。
《條件》要求在生產設施、設備和計量檢測、建造技術能力、技術創新、質量保證體系、
節能環保等多方面提出了全面的要求。
《條件》要求,企業應按ISO14000系列標準或GB/T24000系列標準、ISO50001或GB/T23331《能源管理體系要求》建立環境管理體系和能源管理體系并獲得第三方認證,建立環境保護和資源節約利用規章制度,制定能耗限額標準和節能減排措施,落實單位產品生產能耗限額標準。
企業生產過程產生的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以及粉塵、噪聲等處理要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新建、改擴建項目應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制度,落實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并應通過環境保護部門驗收。
業內人士認為,相關標準提高了行業門檻,有助于解決行業的產能過剩問題,提高產業競爭力,將有助于龍頭企業更好地參與國際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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