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通知,稱從即日起至明年1月31日接受2013年東莞市
建筑節能專項資金資助項目的申報。據悉,符合條件的綠色建筑項目、綠色生態城區示范項目、可再生能源技術應用示范項目、全市建筑能耗監測系統建設項目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可申報資助。
根據通知,自2011年以來獲得國家或省綠色建筑評價標識(設計、運營階段均可)的綠色建筑項目可以申報資助。獎勵資金70%兌付給建設單位,30%兌付給設計單位。據了解,獎勵標準按建筑面積計算,一星級項目的獎勵為每平方米5元,二星級的項目獎勵每平方米10元,三星級的項目獎勵每平方米30元,單項獎勵金額均不超過100萬元。
而對于綠色生態城區示范項目來說,2011年以來獲批國家綠色生態城區稱號的項目,可一次性資助200萬元,獲批省綠色生態城區稱號的項目,一次性資助100萬元;對同時獲得的國家、省資金資助的項目,再分別按1:1、1:0.5比例配套,最高資助不超過300萬元。
至于合同金額不少于50萬元的應用
太陽能光熱及水源、空氣源
熱泵等可再生能源集中供應生活熱水系統建筑項目可申報可再生能源技術應用示范資助項目,按要求項目需于2011年以來通過竣工驗收并正常運行1個月以上,資助標準為按合同金額的20%對建設單位予以資助,單位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50萬元,專項資金將優先支持更高節能率的項目。
而2011年以來,已安裝能耗分類、分項計量裝置、穩定運行,并將監測數據傳輸至東莞市建筑能耗實時監測系統的公共建筑項目,可申報全市建筑能耗監測系統建設資助項目,每個項目資助金額不高于5萬元。
此外,對既有建筑的圍護結構、空調制冷系統、照明設備(
LED除外)、熱水系統設施等實施節能改造的建筑項目,合同金額不少于50萬元,且項目已于2011年以來通過竣工驗收并正常運行1個月以上,單項改造節能率不低于10%的,可申報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資助項目。資助標準為按節能改造總投資額的20%對項目投資方予以資助,單位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50萬元,更高節能率的改造項目將獲優先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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