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供熱計量產品監管
供熱計量表的安裝是實現供熱計量和收費的前提條件和物質基礎,但就是在這小小一塊表上也存在很多“學問”和“貓膩”。
在2011年北方采暖地區供熱計量改革工作會議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仇保興指出,當前關于供熱計量表存在不安裝計量表、裝“假”表、裝表不收費、假計量收費4大問題。
安裝“假”表、計量表質量不合格的現象很普遍。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員會有關負責人說,從北京市當前熱計量收費項目的跟蹤情況看,熱量表的運行穩定可靠性依然存在問題。熱表質量良莠不齊,采暖季運行中熱表的壞損率較高,樓內戶用表與樓口表的讀表差異大,影響了計量熱費結算。
在很多地方,熱量表不僅存在質量差、精確度差、易損壞的問題,而且有些甚至本身就是死表、壞表,根本無法顯示。安裝這樣的表說到底是開發商為節約成本、應付驗收而耍出的“小聰明”。這樣的表也只能是擺設,與國家推行供熱計量的初衷相悖。
由此,加強熱量表及分戶熱計量產品的質量監管是推動供熱計量改革的當務之急。為規范熱計量裝置在開發建設、運行等環節的管理銜接,北京市將落實供熱單位的供熱計量主體責任、強化新建建筑供熱計量的監管、新建建筑安裝熱計量裝置等作為北京市地方標準強制性條款,納入到供熱計量工作的監督檢查內容中。同時,北京市還研究制定了《民用建筑工程供熱計量裝置專項合同示范文本》、《居民供熱采暖合同(按熱計量計費版)示范文本》、《非居民供熱采暖合同示范文本》(熱計量版)以及熱計量裝置銷售合同示范文本,明確了開發建設單位、供熱單位、熱計量生產銷售單位等主體的不同責任。新建項目開發建設單位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單位應當與供熱單位簽訂供熱計量裝置專項合同,并要求開發建設單位組織項目竣工驗收時,通知供熱單位參加采暖節能工程分項驗收;對于沒有按照雙方合同約定安裝計量裝置的工程,不得通過驗收;供熱單位嚴格按照要求實行熱計量收費。供熱單位與供熱計量裝置的生產銷售單位也要簽定合同,就產品質量、售后服務、保修期限等內容進行約定。由北京市供熱協會就熱計量表的使用效果進行評估,以保證供熱計量裝置的質量。
供熱計量改革工作在推動過程中還存在百姓了解不多、社認知度低、建設單位積極性不高、供熱企業經費緊張等一系列問題。經過探索和實踐,北京市也充分認識到這些問題不解決,供熱計量改革就會步履維艱,因此,在宣傳推廣、資金籌措等方面也將加大力度,力求通過一個個問題的逐步解決,為供熱計量改革添柴加油,把這把“火”燒得越來越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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