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沒有總量指標,8月10日,山西省汾陽市融源化工有限公司年產3萬噸二硫化碳項目的污染物排放總量申請被山西省環保廳退回。
山西省環保廳嚴把建設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審批關,通過對新、改、擴建項目實行先減后建的總量置換政策,取得顯著成效。截至今年6月,省環保廳已對千余個規模以上的項目實施了總量置換。
2006年以來,山西省開始實施建設項目污染物排放先減后建的總量置換政策,對超過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項目、水環境污染嚴重地區審批新增水污染物排放量項目,按照新增量的兩倍實行置換,實施現有量、削減量與新增量的統一調度制度,所有新、改、擴建項目一律實行主要污染物減量置換。3年來,山西省已否決100多個不符合總量置換要求的項目,對千余個規模以上項目實施了總量置換。去年,全省共置換二氧化硫4.9萬噸、化學需氧量3103噸。
山西省環保廳廳長劉向東告訴記者,實施先減后建的總量置換政策,重在迫使一些大中型企業和地方政府淘汰污染嚴重、工藝落后的項目,新上工藝先進和污染少的項目,從而使經濟總量上去了,污染總量減少了,為山西新型工業化項目建設提供了環境容量支撐。同時,在實施總量置換的過程中,山西省堅持將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兩大約束性指標落實到重點流域、區域、城市的污染治理中,落實到脫硫設施建設、污水處理廠建設等重點工程中,落實到建設項目環評審批中,落實到限期治理、末位淘汰、工業污染源達標排放、關停取締違法排污企業等重點工作中。記者 胡早 太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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