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全國“兩會”已經在京召開,在人民網的網絡調查中,環境問題受到了網友們的普遍關注。95%網友認為,我國環境污染問題很嚴重。分析污染的主因時,3/4網友認為,是由地方保護主義盛行、地方政府為了經濟效益犧牲環境所致。而對于醞釀中的環境稅,近半網友(47%)支持,認為有利于環境保護。曾有專家表示,最晚在3月底,即全國“兩會”后,關于環境稅的征稅范圍、實施時間以及征管機關,將逐一確立。關于環境稅近期進展,中國水網梳理與整理與分析如下。
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環保部三部委擬定的環境稅方案已成型。從該方案的文本看,環境稅被定位為“獨立的環境稅”,即新增稅種。而鎖定的范圍是,包括SO2、廢水和固體廢物在內的三種污染物,以及CO2。
同時,方案也給出了一個建議稅率:SO2和固體廢棄物的稅率為2元/公斤,廢水(污水)的稅率為1元/噸,CO2的稅率為10元噸。在稅款的歸屬明確提出歸屬地方收入。
該方案的諸多操作內容上,還存在爭議。尤其還未獲得其他部委的認同。
實際上,由于環境稅體系復雜,牽涉的國家部委眾多,僅僅是污染物排放稅和碳稅這兩個稅種,涉及到的部委就至少有6個,即除了財政部、國稅局和環保部,還有國家發改委、水利部和住建部。在征求意見過程中,相關部委就提出意見:“方案只明確了財政部門、環保部門和稅務部門的職責,其他相關部門的職責并未體現。”
各個部門的職責并不明確,利益分配和協調機制也不清楚,這些問題都是環境稅制定過程中無法回避的問題。
此外,環境稅制度設計的最終意義考評也在爭議中。即是否是某些部門基于自身利益而產生的征稅沖動?征稅是否能量化出對環境保護的作用?在整體稅負不調整(不減少)的狀況下,征稅是否僅僅體現對企業的增量加稅,而無法體現環境經濟政策對企業所應有的激勵作用。
在整體設計上,該環境稅方案采取了變費為稅的思路,主要是將之前由環保部門收取的排污費變為由稅務部門征收的排污稅。
該方案對環境稅給了一個明確的定義,“擬開征的環境稅是對污染物和CO2排放行為征收的一個獨立稅種”。
而方案里的污染物范疇,與2003年頒布施行的《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中的污染物范圍略有不同,僅包括SO2為代表的廢氣、廢水和固體廢物,而不包括噪聲在內。
起草者在方案中指出,稅率確定的依據主要是污染物的治理成本,比如SO2的實際平均治理成本為1.95元/公斤,廢水的治理成本為1元/噸左右。
由于是變費為稅,那么對于已納入環境稅征稅范圍的污染物,方案明確表示,不再征收相應的排污費,以避免重復收費。
在稅款使用上,與之前諸多專家提議的中央與地方共享不同,方案建議環境稅作為地方稅,主要用于地方環境能力建設和環境保護。
費改稅后,環境稅的總收入要高于排污收費的總量。環保部有關專家表示,上述稅率方案是研究者提出的高、中、低三個方案中的低方案。據此測算,一年排污稅收入大約600億元(目前我國排污收費年征收總額不足200億元),碳稅收入大約為4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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